人大的选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1. 直接选举 :
适用于县级及以下级别的人大代表选举。
选民通过投票直接选举自己所在区域的人大代表。
2. 间接选举 :
适用于县级以上级别的人大代表选举。
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等。
选举过程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并设有秘密写票处以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和选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