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终审制为什么还有再审
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即为最终裁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再对同一案件提起上诉。然而,即使实行了二审终审制,仍然设有再审程序,原因主要包括:
1. 纠正错误判决 :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或裁定,法律设立了再审程序,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2. 保障诉讼权利 :再审程序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二审后如果发现判决有误,仍有机会获得法律救济。
3. 独立纠错程序 :再审程序是与一审、二审平行的独立审判程序,它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之路,而是一种具有补救性质的纠错机制。
4. 法院主动监督 :除了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在发现先前审判存在错误时,也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5. 促进程序公正 :通过再审程序,可以反向促进一审和二审程序的公正性,以期最终达到减少甚至消除再审程序使用的目的。
再审程序的设置是为了在维护法律稳定性和判决权威性同时,提供一种事后纠错和救济的途径,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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